一、申請資格:各學期操行成績平均為75分(含)以上且無記過者,
得於二年級與三年級下學期向本學系提出申請,
經本學系甄選通過者,取得預研生資格。
二、申請時間: 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0日止
三、申請文件:(一)申請書。
(二)歷年在校成績證明。
註: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學生及碩士班預修研究生(預研生)資格
獲選為預研生資格,僅同意於大學部先修碩士班課程,不具有研究生資格,所以仍須參加本校研究生考試,經錄取後得以抵免先修課程,
其大學部畢業後仍須辦理離校,俟9月碩士班入學註冊後才具有研究生資格。 (大學部畢業離校後暑假期間不具有在學身分)